加強殘疾人士權益
殘疾人士理應享有追求美國夢嘅自由,而唔係被政府政策懲罰——無論係結婚、搵工,定係只係想獨立生活。但而家嘅制度迫使佢哋面對無法兩全嘅抉擇,將佢哋困喺貧窮同依賴之中。
聯邦福利計劃,例如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目前會懲罰結婚嘅殘疾人士——迫使伴侶喺婚姻關係同維生所需嘅福利之間作出選擇。同樣,好多殘疾人士唔敢就業或者限制工時,因為一旦有收入,就可能即時失去醫療保障同經濟援助,令佢哋嘅處境比返工之前更差。呢啲政策既殘忍又適得其反。我會致力消除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嘅婚姻懲罰條款,並建立漸進式福利過渡機制,令殘疾人士可以增加收入,而唔使面對福利突然全部消失嘅懸崖效應。殘疾人士應該可以工作、結婚、建立自己想要嘅生活,而唔使擔心失去所需嘅支援。
我哋亦需要正視就業歧視問題。好多僱主唔願意聘請殘疾員工,因為佢哋認為提供工作調適嘅成本太高。聯邦政府應該設立完善嘅工作調適資助計劃,為僱主抵消呢啲成本,令殘疾人士更容易搵到好工。配合對《美國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嘅嚴格執法,呢啲改革將有助確保殘疾人士真正有機會全面參與我哋嘅經濟同社會。